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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法院案审委会会议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公采JSXD2019-021号 发布日期:2019-10-11   浏览次数:361

采购编号:公采JSXD2019-021号

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委托,就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法院案审委会会议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华体-(中国)官方网站及编号:

1、华体-(中国)官方网站: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法院案审委会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公采JSXD2019-021号;

3、项目预算价:人民币250万元,最高限价240万元。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本工程为扩声系统、会议系统(含数字会议、无纸化会议、电子桌牌)、大屏显示系统、会议录播系统、集中控制系统等内容(详见采购清单)。整体工程质量保修期为3年,其中综合布线系统产品原厂质保期不低于10年。

2、工期要求:30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及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除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含)以上;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的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注册建造师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二级(含)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B证);

(三)其他资格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告、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三)投标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报名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凭证原件包括(其中之一均可):1)社保手册;2)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不含当月)往前推连续6个月: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开标后评委可要求投标人现场通过外网查验,无法查验的作无效标处理);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分别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报名资料三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缺项为报名不合格,不予领取采购文件。

五、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

2、各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原件(或公证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若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或资料不齐全、资料不合格),则资格审核不通过,作无效标书处理,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3、资格审查材料须单独密封。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指定帐户交纳投标保证金:肆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 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缴纳。并将银行缴款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单位。

收款单位名称: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

帐号:1007230000000139。

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七、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一)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二)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须在2019年10月17日下午15:00前将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153707725@qq.com,同时将书面文件加盖投标单位章送至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逾期不予受理。(注:1、送质疑材料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质疑材料不接受邮寄)。

八、公告期限: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19年10月29日下午14:00-14: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9日下午14: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李女士。

十、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9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118356618。

(2)采购代理单位: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19-82798174。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

邮政编码:213200。

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0日


报名申请表

华体-(中国)官方网站:

项目编号:

我方经仔细研究,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项目采购公告的基础上,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此项目的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或者报名时预留邮箱中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及报名时预留邮箱,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我单位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出现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我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签章):        联系电话: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报名时间:

接收采购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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