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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22条道路,2条河道绿化养护及尧塘苗圃养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坛政采公[2019]0071号 发布日期:2019-10-12   浏览次数:444

坛政采公[2019]0071号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现就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22条道路,2条河道绿化养护及尧塘苗圃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华体-(中国)官方网站: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22条道路,2条河道绿化养护及尧塘苗圃养护

二、项目编号:坛政采公[2019]0071号

三、项目预算:298.5683339万元,控制价为288万元(人民币贰佰捌拾捌万元整),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四、项目简要说明

1.工程范围:兴隆路(S340-河山环路、华城路-金武路)、晨风路东延(兴隆路-G233)、复兴路节点提升(鑫城大道、华城路、华丰路等)、月湖路(鑫城大道至金武路)、鑫城大道(月湖路-G233)、金山路(S240-丰田路)、中塘路(中塘桥-晨风路)、横山路(中兴路-中塘路)、恒泰路(中兴路-中塘路)、兴辰路(汇福路-薛庄河东路)、兴盛路(兴河路-兴隆路)、汇福路(华城路-金武路)、尧塘河滨河景观绿化(S340-金武路)、经九河(华城路-金武路)、兴明路(复兴路西侧)、薛庄河东路(S340-兴明路)、金胜东路(S240-汇福路)、华丰路(S240-华东路)、华兴路(华电路-复兴路)、华电路(晨风路-金胜东路)、华东路(华兴路-金胜东路)、珠山路(兴隆路-汇福路)、文景路(珠山路-金武路)及尧塘苗圃。

2.养护面积:约847339㎡。

3.养护期:总期限为2019年11月16日至2021年4月1日,具体时间以实际接收养护时间为准。

4.养护内容:具体详见《开发区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合格投标单位除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658号令)第十七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以及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18)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详见招标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月份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2019年任意月份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招标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内容。

2.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如职称无法反映园林类专业,则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类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风景旅游、环境艺术。不符合上述要求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3.投标供应商拟投入的机械设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及生产能力

单位

标段最低数量要求

洒水车

行驶证核定载质量≥6t

2

登高车

升降高度≥10米

1

载货车

(皮卡及以上车型)

1

汽车式起重机

≥6t

1

注:①以上均要求为非改装车。

②洒水车、登高车、汽车式起重机、载货车须提供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或租赁车辆(提供租赁车辆的行驶证和租赁车辆合同)。

③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自有车辆,以提供的车辆行驶证信息为准,设备车辆行驶证上登记所有人须为投标单位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否则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④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发票或购销合同等资料以证明拟投入的机械设备车辆满足上述要求的规格及生产能力,否则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三)其他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领取招标文件或资格审查时,进行网上查询,如被列入以上名单,则视为领取招标文件不成功或资审不合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领取的时间和地点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政务服务中心4楼受理大厅政府采购窗口(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领取招标文件时,领取人需提供资料(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报名申请书》一份,详见网页底端;

2. 营业执照副本;

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领取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近6个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凭证包括(其中之一均可):1)社保手册;2)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

注:1.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发放。

2.招标文件领取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七、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

2、各投标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或公证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若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或资料不齐全、资料不合格),则资格审核不通过,作无效标书处理,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3、若出现报名时的复印材料与原件不符的情况,资格审查结果以原件为准。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万玖仟元整 ;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 ;

收款单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政府采购;

银行账号:48327215538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坛政务中心支行;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银行电子汇款相关凭证,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九、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费用自理。

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在:2019年10月18日17:00点前将书面文件同时提交采购人和采购中心联系人处,逾期不予受理。

十、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19年11月7日13: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7日14:00(北京时间) ;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0503 (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施女士、靳女士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7日14:00(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0503(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施女士、靳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330578;

联系地址: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9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采购单位: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人(技术咨询):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13500485;

十二、特别提醒

已经报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说明不参与投标的原因;对于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又未书面提交说明的,按《江苏省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给予诚信分扣分并进行失信行为公示。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 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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