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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常建采标20191004 发布日期:2019-10-14   浏览次数:682

常建采标20191004

根据(局筹[2019]17号)《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产管理综合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中国安能第二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空余房地产租赁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现将中国安能第二工程局五公司常州龙虎塘基地原办公楼进行招租招标。

一、招租房屋概述

该招租房屋位于中国安能第二工程局五公司常州龙虎塘基地北侧地块,江阴市璜土镇小湖村,招租建筑总面积4225㎡,停车场面积1000,(地号:01-11-1060,其中:一座6层空闲办公大楼3895㎡、房地证号:澄房权字0020200号);一座一层配套用房、约360㎡。)该招租房屋具有江阴市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权属合法、四至清楚。

该招租房屋紧邻城际交通主干道常澄路,周边均为城市商业 住宅区,商业、交通、水电气及雨污管网等设施配套,区域与中国安能第二工程局五公司常州龙虎塘基地连为一体,又以基地内部偏沟籪河为界天然分割,有单独的房地产证,独立使用效能较高,适合用于办公、商业、餐饮等公共事业。

  1. 投标报价

    1)本次投标底价为人民币137.86万元/年,租金每年按中标年租金的2%递增。低于底价的为废标。

2)报名时须同时缴纳保证金40万元

3)保证金缴纳方式:

户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电第五支队

账号:45856723113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常州小河支行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911317:00

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备注项目编号或华体-(中国)官方网站)

三、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且开具保证金收据,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保证金收据开标当天带到开标现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报名单位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到甲方财务室审核后方可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四、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2)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如经营范围中涉及特许经营的必须提供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3)由于本招标租赁面积较大,为防止没有这么多面积实际需求的投标人中标后入不敷出而产生各种矛盾,现要求:投标主体注册资金不得低于600万;运营时间不低于2年。

4)不接受个人及个体工商户投标。

5)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上述文件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审核,另须提供二套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原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单位经办人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五、现场勘查

本次招租招标,投标人自行到现场勘查,凡参加本次公开招租招标的投标人均视为认可该房产的所有现状,招标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招租招标,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咨询联系人:贾工:0519-83015321

六、租赁要求

本招标租赁由于紧邻居民住宅,可用于宾馆、酒店、餐饮等,相关经营活动不得扰民,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七、租赁期限

本次招租房屋总期限为 8 年,自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时间在合同中明确。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或终止,出租人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场地,承租人应如期归还。

八、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需缴纳履约保证金80万或同等金额的履约保函。租赁合同到期,若无违规、违约行为,在承租人办理完退场手续后10日内,出租人将给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九、租金支付时间方式

1)承租人必须及时交纳租金,租金采用预付方式,每  壹付。中标人需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一周内向出租人支付第一期租金。否则出租人可以重新确定承租人,并有权没收承租人所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提前一个月(即在上一年的最后一个月)一次性付清。

十、转租禁止约定

 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必须承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标的整体或部分房屋、场地对外出借、转租,否则出租人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并保留追究承租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一、装修改造

1)为保证建筑物安全性,对招租房屋的所有装修改造方案(包括外立面设计)必须经招租人及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并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实施。

2)承租人在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设备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和有关设施并确保安全,如有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应承担相应责任;承租人在承租期内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承租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责任。

3)租赁期满,出租人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对由承租人所出资的房屋装修、装饰及其设备按照以下办法处理:可移动的部分由承租方自行移除,不可移动的部分由出租人无偿获得,出租人不予经济补偿。

4)租赁期间其他费用:房屋租赁期限内发生的一切物业管理、水、电、通信、网络及工商、税务、市容等费用皆由承租人承担。

5)承租人在承租期间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出租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承租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6)承租人需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出租人的相关规定。

7)承租人承租期间发生的所有事项均与出租人无关。

8)装修免租金期二个月。

十二、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即评分细则)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名,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由招标人确定。

十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投标授权书(如有)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需带身份证原件)

3)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如经营范围中涉及特许经营的必须提供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4)投标报价单

5)诚信承诺书(格式自拟)

十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10129:002019101717:0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开标时间:2019114日下午14:00

开标地点:常州市兰陵路15 建设银行兰陵支行大楼三楼(乾盛兰庭商铺15-301 金沙会足道三楼)

联系人:朱工 13815055785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等其它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人:中国安能第二工程局五公司

                    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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