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体-(中国)官方网站 > 常州地区招标信息 > 服务类项目
联系我们
华体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
电话:0519-81580101
传真:0519-81580105
邮箱:czctzb@163.com
0519-81580101
常州市金坛区2020年度城区绿化养护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坛政采公[2019]0031号 发布日期:2019-12-2   浏览次数:579

坛政采公[2019]0031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金坛区园林管理处委托,现就常州市金坛区园林管理处2020年城区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华体-(中国)官方网站:常州市金坛区2020年度城区绿化养护项目

二、项目编号:坛政采公[2019]0031号    

三、项目预算:4076万;养护期限: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采用1+1模式,根据项目特征、地段划分为六个标段,详见项目简要说明及招标文件

标段序号

工程名称

范围

绿地等级

面积(�O)

采购最高限价(元/年)

养护费(元/ 年)

暂列金(元/年)

道路绿化养护城区一标

东至沿河东路,西至S241,南至西门大街,北至盐港路

二级

26021.67

2930984.38

293098.44

三级

195128.70

四级

446084.06

道路绿化养护城区二标

东至聚贤路,西至S241,南至钱资湖大道,北至西门大街

一级

95780.47

3319612.29

331961.23  

二级

108314.88

三级

93327.44

四级

304111.75

道路绿化养护城区三标

东至S240,西至沿河西路,南至南环一路,北至S340

一级

6502

3250898.1

325089.811

二级

150843.33

三级

203093.85

四级

238085.91

道路绿化养护城区四标

东至S240,西至聚贤路,南至钱资湖大道,北至南环一路

一级

168408.75

 3939784.29

393978.43

二级

170940.92

三级

137761.03

四级

13229.56

公园绿化养护一标

下塘河一至四期风光带

二级

181273.08

1407607.9

140760.79

春风公园

一级

52980.19

公园绿化养护二标

下塘河五期、

钱资湖一期绿化养护

一级

556353

3677045.99

367704.6

四、项目简要说明

注:1.以上绿化养护费为年度费用,含区域范围内的行道树、垂直绿化、箱式绿化、草花补植养护等。投标人对绿化养护费进行年度报价,最终按实际发生日计算。钱资湖一期二标(面积194962�O2020年1月1日未达到交付条件,具体交付时间根据甲方通知,乙方投标报价时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2.暂列金:用于招标人付费的苗木补植、核增面积的管养等项目使用。

3.以上表格标段序号即为开标顺序,一个投标单位可同时投多个标段,每个标段单独报价单独评标、定标,每一个投标人按开标顺序最多只能中一个道路绿化养护标段和一个公园绿化养护标段,投标人拟投入的同一项目组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车辆、机械,只能按照开标顺序中一个标段。除受不可抗力影响无需中标单位承担责任,中标单位原则上不允许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其他任何情况中标单位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中标单位必须提前15日提供新的项目负责人(提供1年以来的养老保险证明,且具备资质必须与原项目负责人一致),此行为视为不履行合同承诺的行为,采购人扣除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10万元/次,第2次进行变更的,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扣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向相关部门报不良行为。

4.养护内容及合同包括:(1)养护区内环境整洁;(2)绿地养护必须达到附件材料中的质量要求;(3)巡查上报园林设施维护修理情况;(4)养护区内各类设施的看护、保洁、垃圾清理;(5)苗木补植(以现场情况及招标人指令为准);(6)部分乔灌木以及色块的回缩修剪;(7)管护质量要求:植物保存率100%;以上工作内容相关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中标后合同价(中标养护费+暂列金)内,不另行结算。养护期限: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采用1+1模式,第一年合同期限届满,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经招标人同意后,可顺延续签下一年合同。

5.中标单位在完成进场养护的现场踏勘工作后,存留并上报现状缺陷问题的清单和照片供招标单位备案,在养护合同结束及退场时交由招标人进行核查,所有超出缺陷问题清单描述的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整改到位,并承担相应后果(具体按照合同执行)。

6.遇到台风、雨雪等灾难性天气时,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组织抢险救灾,有敷衍塞责(如不接电话、擅自离开岗位等)和抢险不力(抢险人员、各类机械、材料的组织严重不足的,缺乏安排的)情况发生,采购人有权即时终止合同并扣所有保证金,同时由中标人承担损失。请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类灾害(如雪灾、台风、水灾等)可能产生的费用。因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造成的苗木损失,经采购人确认确属中标单位尽责的,中标单位无需承担补植任务和补植费用(抗旱问题不在考虑范围内,植物失水造成的死亡其补植工作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7.一、二、三、四、五、六标段养护项目均纳入常州绿化养护管理诚信体系管理。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以及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合格投标单位除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658号令)第十七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18)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详见招标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月份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2019年任意月份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招标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2.1道路绿化养护城区一标、道路绿化养护城区二标、道路绿化养护城区三标、道路绿化养护城区四标

2.1.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核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的内容(三证合一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1.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以来(本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养护过(须单份合同履行完毕单个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的绿化养护工程。不含绿化施工和绿化施工完成后缺陷责任期内的绿化养护。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以项目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职能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为准)、绿化养护项目合同、付款发票复印件(或不提供付款发票复印件的需提供甲方盖章的管养期内质量合格的证明);

2.2公园绿化养护一标

2.2.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核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的内容(三证合一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2.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以来(本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养护过(须单份合同履行完毕单个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绿化养护工程。不含绿化施工和绿化施工完成后缺陷责任期内的绿化养护。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以项目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职能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为准)、绿化养护项目合同、付款发票复印件(或不提供付款发票复印件的需提供甲方盖章的管养期内质量合格的证明);

2.3公园绿化养护二标

2.3.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核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的内容(三证合一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3.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以来(本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养护过(须单份合同履行完毕单个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的绿化养护工程。不含绿化施工和绿化施工完成后缺陷责任期内的绿化养护。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以项目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职能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为准)、绿化养护项目合同、付款发票复印件(或不提供付款发票复印件的需提供甲方盖章的管养期内质量合格的证明);

(三)其它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领取招标文件或资格审查时,进行网上查询,如被列入以上名单,则视为领取招标文件不成功或资审不合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领取的时间和地点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2月2日2019年126,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政务服务中心4楼受理大厅政府采购窗口(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领取招标文件时,领取人需提供资料(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报名申请书》一份,详见网页底端

2. 营业执照副本

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招标文件领取人身份证

注:1.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发放。

2.招标文件领取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七、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

2、各投标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或公证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若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或资料不齐全、资料不合格),则资格审核不通过,作无效标书处理,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3、若出现报名时的复印材料与原件不符的情况,资格审查结果以原件为准。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道路绿化养护城区一标、道路绿化养护城区二标、道路绿化养护城区三标、道路绿化养护城区四标、公园绿化养护一标、公园绿化养护二标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

收款单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政府采购;

银行账号:详见网页公告附件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坛政务中心支行;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各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投标,缴纳各标段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银行电子汇款相关凭证,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九、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费用自理。

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请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在2019年12月9日下午17点前将书面文件递交采购人和采购中心联系人处,逾期不予受理。

十、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19年12月25日 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5日 上午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03(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施女士。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5日 上午9:30 整;

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03(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施成佳      联系电话:82330578;

联系地址: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9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采购单位:常州市金坛区园林管理处;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8015855800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015856008

联系人:于江        联系电话:13862683317

十二、特别提醒

1、已经报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说明不参与投标的原因;对于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又未书面提交说明的,按《江苏省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给予诚信分扣分并进行失信行为公示。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1129

坛政采公[2019]0031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金坛区园林管理处委托,现就常州市金坛区园林管理处2020年城区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华体-(中国)官方网站:常州市金坛区2020年度城区绿化养护项目

二、项目编号:坛政采公[2019]0031号    

三、项目预算:4076万;养护期限: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采用1+1模式,根据项目特征、地段划分为六个标段,详见项目简要说明及招标文件

标段序号

工程名称

范围

绿地等级

面积(�O)

采购最高限价(元/年)

养护费(元/ 年)

暂列金(元/年)

道路绿化养护城区一标

东至沿河东路,西至S241,南至西门大街,北至盐港路

二级

26021.67

2930984.38

293098.44

三级

195128.70

四级

446084.06

道路绿化养护城区二标

东至聚贤路,西至S241,南至钱资湖大道,北至西门大街

一级

95780.47

3319612.29

331961.23  

二级

108314.88

三级

93327.44

四级

304111.75

道路绿化养护城区三标

东至S240,西至沿河西路,南至南环一路,北至S340

一级

6502

3250898.1

325089.811

二级

150843.33

三级

203093.85

四级

238085.91

道路绿化养护城区四标

东至S240,西至聚贤路,南至钱资湖大道,北至南环一路

一级

168408.75

 3939784.29

393978.43

二级

170940.92

三级

137761.03

四级

13229.56

公园绿化养护一标

下塘河一至四期风光带

二级

181273.08

1407607.9

140760.79

春风公园

一级

52980.19

公园绿化养护二标

下塘河五期、

钱资湖一期绿化养护

一级

556353

3677045.99

367704.6

四、项目简要说明

注:1.以上绿化养护费为年度费用,含区域范围内的行道树、垂直绿化、箱式绿化、草花补植养护等。投标人对绿化养护费进行年度报价,最终按实际发生日计算。钱资湖一期二标(面积194962�O2020年1月1日未达到交付条件,具体交付时间根据甲方通知,乙方投标报价时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2.暂列金:用于招标人付费的苗木补植、核增面积的管养等项目使用。

3.以上表格标段序号即为开标顺序,一个投标单位可同时投多个标段,每个标段单独报价单独评标、定标,每一个投标人按开标顺序最多只能中一个道路绿化养护标段和一个公园绿化养护标段,投标人拟投入的同一项目组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车辆、机械,只能按照开标顺序中一个标段。除受不可抗力影响无需中标单位承担责任,中标单位原则上不允许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其他任何情况中标单位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中标单位必须提前15日提供新的项目负责人(提供1年以来的养老保险证明,且具备资质必须与原项目负责人一致),此行为视为不履行合同承诺的行为,采购人扣除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10万元/次,第2次进行变更的,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扣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向相关部门报不良行为。

4.养护内容及合同包括:(1)养护区内环境整洁;(2)绿地养护必须达到附件材料中的质量要求;(3)巡查上报园林设施维护修理情况;(4)养护区内各类设施的看护、保洁、垃圾清理;(5)苗木补植(以现场情况及招标人指令为准);(6)部分乔灌木以及色块的回缩修剪;(7)管护质量要求:植物保存率100%;以上工作内容相关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中标后合同价(中标养护费+暂列金)内,不另行结算。养护期限: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采用1+1模式,第一年合同期限届满,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经招标人同意后,可顺延续签下一年合同。

5.中标单位在完成进场养护的现场踏勘工作后,存留并上报现状缺陷问题的清单和照片供招标单位备案,在养护合同结束及退场时交由招标人进行核查,所有超出缺陷问题清单描述的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整改到位,并承担相应后果(具体按照合同执行)。

6.遇到台风、雨雪等灾难性天气时,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组织抢险救灾,有敷衍塞责(如不接电话、擅自离开岗位等)和抢险不力(抢险人员、各类机械、材料的组织严重不足的,缺乏安排的)情况发生,采购人有权即时终止合同并扣所有保证金,同时由中标人承担损失。请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类灾害(如雪灾、台风、水灾等)可能产生的费用。因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造成的苗木损失,经采购人确认确属中标单位尽责的,中标单位无需承担补植任务和补植费用(抗旱问题不在考虑范围内,植物失水造成的死亡其补植工作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7.一、二、三、四、五、六标段养护项目均纳入常州绿化养护管理诚信体系管理。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以及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合格投标单位除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658号令)第十七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18)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详见招标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月份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2019年任意月份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招标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2.1道路绿化养护城区一标、道路绿化养护城区二标、道路绿化养护城区三标、道路绿化养护城区四标

2.1.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核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的内容(三证合一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1.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以来(本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养护过(须单份合同履行完毕单个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的绿化养护工程。不含绿化施工和绿化施工完成后缺陷责任期内的绿化养护。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以项目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职能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为准)、绿化养护项目合同、付款发票复印件(或不提供付款发票复印件的需提供甲方盖章的管养期内质量合格的证明);

2.2公园绿化养护一标

2.2.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核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的内容(三证合一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2.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以来(本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养护过(须单份合同履行完毕单个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绿化养护工程。不含绿化施工和绿化施工完成后缺陷责任期内的绿化养护。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以项目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职能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为准)、绿化养护项目合同、付款发票复印件(或不提供付款发票复印件的需提供甲方盖章的管养期内质量合格的证明);

2.3公园绿化养护二标

2.3.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核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的内容(三证合一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3.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以来(本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养护过(须单份合同履行完毕单个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的绿化养护工程。不含绿化施工和绿化施工完成后缺陷责任期内的绿化养护。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以项目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职能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为准)、绿化养护项目合同、付款发票复印件(或不提供付款发票复印件的需提供甲方盖章的管养期内质量合格的证明);

(三)其它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领取招标文件或资格审查时,进行网上查询,如被列入以上名单,则视为领取招标文件不成功或资审不合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领取的时间和地点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2月2日2019年126,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政务服务中心4楼受理大厅政府采购窗口(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领取招标文件时,领取人需提供资料(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报名申请书》一份,详见网页底端

2. 营业执照副本

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招标文件领取人身份证

注:1.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发放。

2.招标文件领取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七、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

2、各投标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或公证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若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或资料不齐全、资料不合格),则资格审核不通过,作无效标书处理,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3、若出现报名时的复印材料与原件不符的情况,资格审查结果以原件为准。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道路绿化养护城区一标、道路绿化养护城区二标、道路绿化养护城区三标、道路绿化养护城区四标、公园绿化养护一标、公园绿化养护二标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

收款单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政府采购;

银行账号:详见网页公告附件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坛政务中心支行;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各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投标,缴纳各标段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银行电子汇款相关凭证,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九、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费用自理。

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请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在2019年12月9日下午17点前将书面文件递交采购人和采购中心联系人处,逾期不予受理。

十、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19年12月25日 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5日 上午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03(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施女士。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5日 上午9:30 整;

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03(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施成佳      联系电话:82330578;

联系地址: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9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采购单位:常州市金坛区园林管理处;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8015855800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015856008

联系人:于江        联系电话:13862683317

十二、特别提醒

1、已经报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说明不参与投标的原因;对于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又未书面提交说明的,按《江苏省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给予诚信分扣分并进行失信行为公示。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1129

友情链接
华体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F  电话:0519-81580101 传真:0519-81580105
Powered by www.secureclouddb.com 苏ICP备15020859号

苏公网安备 320411020006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