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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预告
项目编号:坛政采公[2019]0037号 发布日期:2019-12-5   浏览次数:676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委托,现就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初稿发布,征求各潜在投标人的意见和建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期限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和需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送达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一、华体-(中国)官方网站: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坛政采公[2019]0037号

三、项目预算:1299万元(人民币壹仟贰佰玫拾玫万元整 );采购项目控制价:本项目物业管理费以整体测算。每个标段物业管理服务费控制价均为0.45元/月·㎡ ,投标报价高于采购控制价的作无效标书处理。根据项目特征、地段划分为五个标段,详见项目简要说明及招标文件。

四、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本项目根据项目特征、地段划分为五个标段,一标段:金池花园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老小区);二标段:金海花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老小区);三标段:金田花园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老小区);四标段:丁香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新小区);五标段:蔷薇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新小区);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内容包括:综合管理服务、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相关内容) 。

标段序号

工程名称

范围

控制单价

(元/月·㎡)

物业计费建筑面积(㎡)

物业费(万元/ 年)

备注

金池花园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金池花园安置小区(老小区)

0.45

126339.34

69

总户数1139 户,其中空置面积29609㎡按中标价的70%支付物业服务费

金海花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金海花苑安置小区(老小区)

0.45

107405.45

58

总户数946户,其中空置面积15212.45㎡按中标价的70%支付物业服务费

金田花园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金田花园安置小区(老小区)

0.45

112003㎡

61

总户数1044 户,其中空置面积35034㎡按中标价的70%支付物业服务费

丁香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丁香苑安置小区(新小区)

0.45

244420㎡

132

总户数2206户,其中空置房和业主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按中标价的70%支付物业服务费

蔷薇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蔷薇苑安置小区(新小区)

0.45

208057㎡

113

总户数1858户,其中空置房和业主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按中标价的70%支付物业服务费

注:1.以上标段序号即为开标顺序,一个投标单位可同时投多个标段,每个标段单独报价单独评标、定标,但每一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老小区标段和一个新小区标段

2.经评审,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老小区标段为第一名时,按第一标段、第三标段、第二标段的顺序(小区总建筑面积由大到小的规则)优先中标,其余标段则由排序第二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且已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供应商将不再被推送为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经评审,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新小区标段为第一名时,按照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的顺序(小区总建筑面积由大到小的规则)优先中标,其余标段则由排序第二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且已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供应商将不再被推送为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 本次采购服务时间为(1+1+1)模式(自通知物管公司正式进场起),其中:前两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90分及以上,合同方为有效。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考核符合采购人要求,则续签下一年物业合同;如年度考核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物业公司在三年的总合同期间内不得自行中止合同。

3. 每个投标单位可根据自己的经营能力,可参与五个标段的其中一个,也可同时参与五个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标段须单独制作投标文件,每个标段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4.本次招标可计费面积为纯住宅建筑面积。

5. 其他:金田花园和金池花园两个标段共用一个消防系统(其他三个标段为独立系统),消防维保单位将由两家物业公司共同选定,水费(含损耗)、电费、维修费用、维保费用均按总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并自行支付。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以及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合格投标单位除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658号令)第十七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18)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详见招标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月份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2019年任意月份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招标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内容;

(三)其他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领取招标文件或资格审查时,进行网上查询,如被列入以上名单,则视为领取招标文件不成功或资审不合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初稿下载:详见网页附件

七、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1日下午17:00为止。

材料提交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9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八、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施成佳  联系电话:0519-82330578;

联系地址: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9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采购单位: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联系人(技术咨询):王先生联系电话:13915098820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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