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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专职消防队车辆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坛政采公[2019]0059号 发布日期:2019-12-10   浏览次数:768

坛政采公[2019]0059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委托,现就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专职消防队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华体-(中国)官方网站: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专职消防队车辆采购

二、项目编号:坛政采公[2019]0059号

三、项目预算:290万元(人民币贰佰玖拾万元整 ),3桥20米高喷消防车控制价290万元/辆。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四、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乡镇消防站建设标准》的建设标准和实际需求,采购配置3桥20米高喷消防车,具体见招标技术文件。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合格投标单位除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658号令)第十七条规定。

(一)基本资格条件以及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18)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详见招标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月份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2019年任意月份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招标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领取招标文件或资格审查时,进行网上查询,如被列入以上名单,则视为领取招标文件不成功或资审不合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领取的时间和地点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政务服务中心4楼受理大厅政府采购窗口(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领取招标文件时,领取人需提供资料(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报名申请书》一份,详见网页底端

2. 营业执照副本;

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招标文件领取人身份证。

注:1.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发放。

2.招标文件领取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七、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

2、各投标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或公证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若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或资料不齐全、资料不合格),则资格审核不通过,作无效标书处理,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3、若出现报名时的复印材料与原件不符的情况,资格审查结果以原件为准。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

收款单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政府采购

银行账号:45857377230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坛政务中心支行;

网上银行转账如有疑问可联系中国银行金坛政务中心支行:0519-82838606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银行电子汇款相关凭证,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九、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费用自理。

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在:2019年12月1717:00点前将书面文件同时提交采购人和采购中心联系人处,逾期不予受理。

十、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20年1月6日下午13:30: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月6日下午14:0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0503 (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靳女士      

开标时间:2020年1月6日下午14:00:00  

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0503(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靳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330578;

联系地址: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9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采购单位: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技术咨询):先生 联系电13775168972

十二、特别提醒

已经报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说明不参与投标的原因;对于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又未书面提交说明的,按《江苏省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给予诚信分扣分并进行失信行为公示。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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