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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腾龙社区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金诚采竞磋[2020]008号 发布日期:2020-4-20   浏览次数:1163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腾龙社区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金诚采竞磋[2020]008号

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的委托,就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腾龙社区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华体-(中国)官方网站: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腾龙社区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控制价:人民币39.966万元

三、项目简介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腾龙社区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A、一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B、其他资格要求:无

C、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严禁转包、转让、挂靠,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以后不得参加采购人的所有项目投标。

五、领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领购申请表》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一;

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按实际情况提供)。

3、《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一份,格式见附件二。

六、领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办法:

1、领购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4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缴纳或汇至保证金账户),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一经领购,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3、供应商可现场领购或网络领购。现场领购:提供领购资料至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515室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办理。网络领购:将符合要求的领购资料扫描件和报名费汇款凭证一并发送至邮箱:czjcztb@126.com。

4、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领购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七、磋商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人民币7900元整

收款单位: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账号:1061510104023636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备注内容:磋2020008

*供应商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的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账户并到账,拒绝以其他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答疑及现场踏勘

采购项目的相关问题,请向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咨询,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在2020年4月27日下午5:00前书面提交至采购人或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九、响应文件提交及磋商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5月6日 下午1:30-2:00

磋商时间:2020年5月6日 下午2:00

响应文件递交暨磋商地点: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488031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栖路1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莹

联系电话:0519-85185550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515室

十一、疫情防控措施

1、现场送达人员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及本人健康码,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测温登记工作。

2、在采购活动前,根据参与人员规模研究制定活动预案,科学安排座位间距,缩短工作时间,设置场内外提示牌,对参加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会议室每隔两小时通一次风,相关记录随采购项目档案一并留存备查。

3、现场准备好口罩、护目镜和手套等防护用品。

4、凡进入活动现场人员,采取“测温+扫码”措施。

5、采购活动进行中遇到疫情相关特殊情况,将立即报告同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同级财政各部门。

6、其余事项严格按照苏财购【2020】13号文执行。

 

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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