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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清潭中学南校区P2.5电子屏、P4电子屏采购及安装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城投采竞磋-2019110 发布日期:2019-7-8   浏览次数:4557

华体受常州市清潭中学的委托,现就南校区P2.5电子屏、P4电子屏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采购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采购公告首次发布时间:

本项目已于2019年6月21日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华体发布采购公告。

二、答疑澄清事项、内容:

1、P4电子屏面积55.296M2,P2.5电子屏面积15.2 M2。

2、取消文件中模组规格的要求。

3、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审细则中评分细则调整为:

序号

项目

满分

具体分值及评分标准

子项满分

1

价格分

30分

第一步:最终报价在采购预算价格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成交。

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报价中选择报价最低的确定为基准报价。

第三步:将所有有效报价与基准报价相比较:等于基准报价的得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最终报价得分=(基准报价/报价)×30%×100

30分

2

技术参数及整体综合性能部分

18分

技术要求的符合性,即对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配置、性能是否符合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评价。供应商需提供反映该产品技术参数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原厂技术证明文件等证明文件作为评标依据,否则视为偏离。技术参数中带“★”号的指标为实质性响应指标,如有负偏离视为无效响应。

符合技术要求的得基准分18分,带“△”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不带“△”的技术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18分

2

综合实力

18分

所投LED显示屏具有ISO9001证书的,得2分。(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2分

所投P4、P2.5LED显示屏具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该第三方机构应通过CNAS认证),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2分

所投产品视频处理器软件具有著作权证书,得2分。(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2分

供应商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LED电子屏业绩合同,单项合同金额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每份得1分;单项合同金额超过40万元(含40万元),每份得2分;最多得6分,同一份合同不重复计分。(该合同必须是经政府采购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的,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提供合同原件或公证件及项目验收单,无则不得分。

6分

投标人提供的《参加本项目小组成员一览表》中配备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近3个月人员社保证明。评委根据投标人技术能力和时间响应保障等方面综合考量投标人的综合服务能力。优5-6分,良3-4分,差0-2分。

6分

4

节能环保

1分

投标主要产品属财政部和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得0.5分;投标主要产品属财政部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得0.5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分

5

样品及

演示

12分

A: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箱体单元的材质、模组外观、平整度及维护方式等进行打分。

优6分,良3分,差1分

B:评委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同时通电,对电子屏箱体单元的色彩、亮度、对比度、清晰度等指标项进行比较、打分。

优6分,良3分,差1分

12分

6

售后

服务

21分

整体免费质保三年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整体质保期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原厂承诺函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2分

本地化服务:投标人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的得3分,投标人委托本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售后服务得1分(需要提供投标人授权证明和被授权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和被授权人公章)。

3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所述优惠措施酌情打分,本项最高得4分;

4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售后服务体系、维修站数量和技术人员、备品备件存储等酌情打分,本项最高得4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分

人员培训:评委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培训方案酌情打分,本项最高得3分。

3分

在质保期内与过质保期后,投标人详细描述具体的售后服务措施(含人员、技术、时间保障等)。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优4-5分,良2-3分,差0-1分。

5分

4、磋商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19年7月22日

5、磋商响应文件及样品提交及磋商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19年7月24日13:30-14:0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暨磋商时间:2019年7月24日14:0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及样品递交地点暨磋商地点:华体(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

6、其余按原文件执行。

三、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袁  婷

联系电话:0519-81580152  81580191  81580192(转分机号6013)

传    真:0519-81580105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

网    址:http://www.secureclouddb.com    邮    箱:czctzb@163.com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清潭中学

联系人:叶  青

联系电话:13915037000

联系地址:常州市清潭路232号

 

 

华体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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