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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单位(公章) |
常州市新北区飞龙实验小学 |
华体-(中国)官方网站 |
常州市新北区飞龙实验小学智慧农场基础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环龙路7号 |
招标编号 |
CT-SG-2024086 |
项目估算造价 |
人民币490970.69元 |
招标内容、数量、用途 |
常州市新北区飞龙实验小学智慧农场基础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备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一名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自开标之日往前推)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评标办法 |
详见公告附件5 |
报名时间 |
投标单位于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1日(工作日8:30—11:30,13:30-17:30)至华体报名 |
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
报名成功后购取招标文件、清单、控制价等,资料费为300元/份(现金)。联系人:蒋荔,联系电话:0519-81580101 |
报名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综合办公室) |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1日9:00(超过此时间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处理) |
投标、开标地址 |
华体(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联系人:徐老师 0519-86683268 招标代理联系人:张媛 0519-81580152-6032 |
备注 |
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1),报名表需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3、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
*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或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资料
一、招标名称:
常州市新北区飞龙实验小学智慧农场基础建设项目
二、工程概况:
1.项目编号:CT-SG-2024086
2.华体-(中国)官方网站:常州市新北区飞龙实验小学智慧农场基础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人民币490970.69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总价及所有子项目的综合单价均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需求:常州市新北区飞龙实验小学智慧农场基础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工期:40日历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审合格单位不满3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资料
*1)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原件二份(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会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详见附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会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详见附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的可提供“三证合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提供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拟选派一名项目经理:提供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自开标之日往前推)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安全承诺函(格式自拟);
*10)投标人承诺书(详见附件)
*11)投标保证金
12)投标单位资格要求涉及的其它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
1.以上所有资格审查资料装订在标书里,不需独立装订;
2.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3.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5.资审材料中所涉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在有效期内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投标人资质在“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平台”不合格的视为无效响应。
注意:若相关证照为电子证书的,须符合发证部门的使用要求。
6.招标控制价等相关信息将于报名截止后统一发送至报名成功的单位所提交的邮箱中(详见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7.招标文件、控制价答疑以邮件形式在相关时间内发送至各投标人的邮箱,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并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时间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1日,上午 8:30至 11:30,下午 13: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华体(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综合办公室)。
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现金、微信或支付宝),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2、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审查不合格。
七、投标人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4年6月24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至华体。传真:0519-81580105 ,邮箱:czctzb@163.com。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捌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备注项目编号)
供应商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华体账户并到账,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收款单位:华体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新北支行
银行账号:9902001797812789
*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或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附件1
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
招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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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中国)官方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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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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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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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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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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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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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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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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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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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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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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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接受人 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名: 日期: |
备 注 |
1.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 2.所有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当相符,原件由接收人审查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的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报名材料、资审材料、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报名、资审、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投标人承诺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与贵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投标,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均清楚知晓我单位本项目投标活动,我方郑重承诺:
1、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项目负责人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处于被锁定状态等原因导致影响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的情形。
2、我方不存在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不存在近 5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3、我方不存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 件规定的,不能参加招投标的情形。
4、我方在投标全过程(含异议、投诉环节)提供的所有资料均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无弄虚作假行为。
5、我方及我方法定代表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完全响应及认可招标文件(含答疑及补充等),均不存在、也未参与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没有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6、我方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我方在招投标期间,如果涉及异议或投诉,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否则,招标人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8、我方如果涉及异议或投诉,将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异议或投诉书中真实署名并实际参与招标人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质询。我方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条款,若我方违反上述任意承诺条款、本招标文件的约定及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关内容,提供与事实不符的虚假材料,我方愿意接受招标人、相关监督部门作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实施不良行为记录、限制投标、公开曝光及相关的行政处理、处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评 标 细 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商务标等方面进行评分。具体办法如下: (共计 100 分)
一、技术标:不需要
二、商务标:(100分)
本工程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如下:
第一步: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第二步:符合性清标,商务标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第三步:打分;
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在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2、打分
(1)确定评标基准价:通过相关投标数据合成确定评标基准价,高出或低于此基准价相应扣分。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2)A=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
B=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投标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有效投标价;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开标最低有效投标价
A值、B值、C值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最高投标限价和有效投标报价均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后计算,本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详见招标控制价文件。
规定范围为:高于[(本次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0.7+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0.3)×0.75]的有效投标报价;
K为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96%、96.5%、97%、97.5%、98%、98.5%、99%。
(3)各有效投标价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后与评标基准价比对,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高出或低于此基准价相应扣分,每高或低1%扣(0.6、0.7、0.8)分。具体扣分值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确定有效标后由招标人代表进行随机抽取。(按内插法,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
注:①Δ为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数的下浮率,本工程为:6%、7%、8%、9%、10%、11%、12%、13%、14%、15%共10个数值。②C值的确定:按公式计算出本工程的规定范围,在此规定范围内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即为C值。③(不含C值)B值随机抽取确定。④开标时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的,不再合成计算评标基准价,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即为评标基准值。
3、所有抽签均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确定有效标后由招标人代表进行随机抽取。
4、书面评标报告未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之前,评标过程中的差错应当及时纠正。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签署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抽取产生的各类抽签值和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计算错误外)。
三、定标
以上得分汇总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则选择其中投标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当场按签到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在评标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取消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资格后,评标委员会应按评标排名进行依次递补。
注意事项:
1、一旦发现中标候选单位的投标建造师已有在建或已另有工程中标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2、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为准。